据央视新闻报道,2025年12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部副主任、副书记苏长章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苏长章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永久剥夺政治权利并没收财产。全部个人财产。因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因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3年,被告人苏天藏利用担任福建省经济系统党委书记的职务,米改委、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副省长、福建省副省长,同时兼任省、市代市长、代理市长,福建省常委。曾任省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有关部门和个人在公司上市、工程承包、土地征用转让等方面提供协助,非法收受资产1.65亿元以上。 2019年至2024年,苏先生辞职后,利用原福建省领导干部职权所创造的有利条件,通过福建省其他国家官员的行动,在土地划定标准调整、工程合同等事项上给予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公平优惠,非法收受资产共计3356万余元。 2010年至2011年,苏藏章在担任福建省副省长、福州市市长期间,做出非法低价出让土地、降低地价扩张等决策,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情况特别严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苏长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收受特别巨额贿赂的人。托对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予以惩处,并以各种罪名处罚。考虑到受贿罪涉及受贿罪、影响力罪,苏长章到案后如实实施了犯罪行为。他主动供述并交出了利用影响力行贿的事实以及办案机关不知道的大部分行贿事实。他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的罪名就等于自首。他认罪悔罪,主动归还赃物,与事件相关的赃款及物品全部追回。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不能立即执行,因受贿罪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据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7月3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检方提出了相关证据。证据与被告人苏腾昌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苏腾昌主持了最后的庭审。随后,他向法庭发表声明,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遗憾。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央视记者石丹妮、马翔)编辑李伊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