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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就《人民警察法》修改建议向社会征求意见-新京报

据北京新华社报道,1月4日,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建设,规范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公安部经过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详细调查核实,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将于1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说明指出,现行人民警察法颁布实施30年来,为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推进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国际坐拥当前,国内形势和人民警察的使命任务正在发生新的复杂深刻变化。党和人民对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加先进的要求。现行人民警察法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需要全面审查和完善。修订草案共103条,分为总则、责任权限、组织管理、警务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执法监督、纪律处分、附则八章。草案包括人民警察建设指导原则、人民警察保障制度、中国人民警察日等原则。根据人民警察实际变动情况,将人民警察劳动教育行政部门范围内增加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人民戒毒警察。法案完善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规定,增加了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人民监狱禁毒警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权限。优化了交通和现场规定、行政执法与制裁、刑事措施等现有规定,增加了公共服务、警戒服务平台、警力动员和使用、正确行使权力原则等内容。该法案明确了纪律处分和问责以及终身问责的规定,完善了停职和监禁的规定,强化了问责人民警察机关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超越法定职责行使职权的有关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公众可通过公安部网站查阅公众咨询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须于2026年2月2日前在公安部网站提交。通过网站在线提交或发送电子邮件至rmjcfxd@163.com。编辑刘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