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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扬言要“折磨和杀害学生”的老师是没有资格教书的。

▲资料图:教育的前提是一个尊重孩子、给孩子安全感、让孩子自由成长的环境。图片/新华社 “如果我是校长,我就折磨死你。”报道称,“一名高中老师在课堂上对学生发表过激言论”引发关注,3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通报称,该老师将被停职。该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将对教师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坚决严肃处理。据此前媒体报道,涉事二年级英语老师多次声称,他会在课堂上折磨学生,并鼓励成绩较差的学生通过作弊来提高成绩。据家长称,老师还对学生进行了隔离并对老师进行侮辱、贬损言论,导致孩子们产生厌学情绪,见到老师时出现恶心、出汗等心理应激反应。涉事老师已被停职,这是他的错,但“酷刑致死”这句话留下的寒意还远没有消失。这些言论被记录、曝光并引起激烈争论。这背后不可避免的问题是,教师辱骂已经成为一种隐秘但杀伤力极强的校园暴力形式,需要特别警惕。与普通的体罚相比,言语暴力造成的伤害更加微妙和持久。体罚可以留下身体上的痛苦,但侮辱、贬低和威胁性的言语却直接侵犯了一个人的自尊和心理安全区。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遭受这样的创伤肯定更加困难。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受到不尊重的学生长期受到老师的关注,更有可能产生低自尊、习得性无助和社交回避。一个在课堂上被孤立、被羞辱的孩子,那一刻可能不是在哭泣,而是可能正在经历一种无形的情感危机。关于这起事件,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学校最初的回应很温和:“请与老师核实”和“不允许孩子穿小鞋子”。直到舆论发酵,教育部介入后,才采取实质性行动,对学生进行停学和调查。这种惯性的“先保护人,再解决”的心态弱点,也导致了教师谩骂的增加。事实上,类似的违反师德的案件屡屡发生,每次发生,都会引发关于教师是否可以指导学生、教育和纪律应该如何处理的争论。然而,在这起案件中,老师的行为与“惩罚”二字无关。教育和惩罚有规则、程序和限度,但侮辱、威胁或孤立学生只是一种愤怒行为。我们不应将暴力等同于责任,也不应将高压等同于严厉。一个真正负责任的老师绝不会用一种有损学生自尊的方式来“管理”学生。这种言语谩骂的背后,也暴露了一些经常说话过多的教师心理健康的惊人现实。与学生的相处,或许是对自己情绪管理和心理状态的警示。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和心理干预机制尚空。让这样精神不稳定的老师上台,本身就是一种教育风险。建设师德不仅仅是一个口号。畅通学生投诉渠道家长遇到类似问题时不要气馁。我们不能再依靠录音的披露来保护我们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所有教师都清楚地认识到,言语辱骂的代价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毕竟,那些以酷刑、恐吓和羞辱作为“教育”手段的人在讲坛上没有地位。教育的前提是一个尊重孩子、给孩子安全感、让孩子自由成长的环境。并非所有孩子进入教室时都应该被恐惧包围。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必须经过良心的检验。撰稿/编辑:陈光江(媒体人员)/校对:何锐/李丽君